在這裡我會這樣說的緣故,
是因為,
我不是那種很愛小孩的人,
說實在的,對小孩,我喜歡冷眼旁觀。
例如小孩子可能就站在一個大坑旁邊,如果我興致來了,
完全不會提醒他,只想觀察他會不會掉進大坑。

再來,
我是那種說一套做一套的老師,
我跟小朋友講的道理,他一定要做到,
我可以不用做到,而且在說的時候也不會心虛。

或者應該說,未成年的小孩一定要按照規矩走,
但等到他成年後,有自己的價值觀,也可以完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時,
他要怎麼做都無所謂,因為那是他的事。

我認為每個小孩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,
不能因為是小朋友就放任而不計較!
也沒有什麼「因為他是小朋友,所以就放過他」的藉口!
殺無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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